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 | 2017-04-05 | 文号: | 市政告字〔2017〕1号 |
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是西安市人民政府推动的重大建设项目,是一项重大文化工程、生态工程、民生工程和城市改造工程,对完善遗址保护、改善区域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建设“品质西安”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加快推进综合改造项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为:东起长安北路,西至朱雀大街,南起体育场北路,北至友谊西路,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项目征收工作由碑林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对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要妥善安置,具体实施以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三、房屋征收工作必须依法、文明、公开、公正。有关人员违反征收法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纪依规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市发展改革、建设、市政、规划、国土、棚改、工商、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碑林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要依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六、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改造范围内不再审批除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之外的任何建设项目,原有开发项目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法有序退出;暂停办理房屋新建、改建、扩建和改变房屋用途及分户手续;暂停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手续。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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