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日报记者 顾荣)记者今日获悉,市人社局出台《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手段,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运用平台,以高端人才创新引领事业发展、系统推进改革试验,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西安。
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是指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企事业单位以及参与西安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创新型企业、军民融合企业中,建立的创新研究平台。平台通过校企合作、科企合作等方式,招收工程、科技型博士研究生,并开展博士后创新工作。
我市对于博士后创新基地的设立,坚持条件成熟一个、批准一个原则,宁缺毋滥。凡建有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或承担重大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单位,以及有博士生导师参与的科技创新项目单位,可优先设立。设立博士后创新基地,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并提出意见,经管理办公室审核,并组织专家评议或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博士后创新基地既可与省内外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合作,依托相关流动站、工作站采取联合或委托方式招收博士后,也可单独或委托第三方招收博士后工作人员从事博士后创新项目研究。
对新设立的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博士后人员所需经费,市财政、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适当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其中市财政将给予博士后创新基地科研项目资助和安家补助。其中,安家补助标准每人一次性最高20万元,科研项目资助标准为5万元至15万元不等。
编辑:刘阿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