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消除不利于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制度性障碍,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服务、保障和支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自今年5月初开始,集中力量对2016年4月30日前制定印发的所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推进红头文件大瘦身
-----省发展改革委落实“放管服”改革推出新举措
为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消除不利于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制度性障碍,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服务、保障和支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自今年5月初开始,集中力量对2016年4月30日前制定印发的所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03件,修改后重新发布6件,宣布失效198件。对宣布失效的198件政策性文件于2016年7月12日发文废止,并向社会公布。对决定修改后重新发布的6件政策性文件,相关职能处室正在抓紧时间修改,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重新发布。对继续有效的103件政策性文件,除2件涉密文件外,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本次清理集中废止和修订了一批不适应改革要求、已过时效性、新旧规定不一致的政策性文件,内容涉及投资、能源、产业政策以及项目管理等领域,在为创新创业发展松绑减负、清障搭台的同时,有效防止权力复归,保证法制统一,优化制度供给。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中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和部署,持续深化政策性文件的“立改废”,巩固和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经济、新动能成长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信息来源:法规处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