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陕西省青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和《陕西省“百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精神,现就组织开展第四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创新人才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从国(境)外引进人才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国内引进人才不少于9个月,已在陕工作的应是2010年5月1日以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须承诺在批准获得计划支持后5个月以内到岗。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近5年(2006年5月以后)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规划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良好经营业绩的管理人才。
2、创业人才条件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两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含在国内的外国独资企业工作)经历,2009年5月以后来陕创业者,并符合下列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曾在国际和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省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超过30%。
3、青年百人计划条件
(1)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到我省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破格引进。
4、百人计划短期项目条件
(1)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
(2)在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省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二、申报程序
高新区创业园、软件园内符合条件的人选由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园区发展中心,创业园、软件园以外符合条件的人选由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百人计划、百人计划短期项目人选经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开展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于6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管委会归口申报部门。申报书、填表说明和申报汇总表请在西安高新区门户网站米乐app官网下载的公告栏()下载。
联系电话:人事局88333846
创业园88314728
软件园88356535
人才中心88324643
详情请查看下方附件
西安高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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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