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制度规定类文件的通知》(市字〔2020〕93号)有关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市科技局组织对2016年以来研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审查。经研究,决定公布废止8份规范性文件、失效2份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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