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经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指定的咨询和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为高新区企业提供认定服务。对每年帮助区内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0家(含10家)以上的中介服务机构,按2000/家的标准进行奖励。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
对通过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
鼓励经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指定的咨询和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为高新区企业提供认定服务。对每年帮助区内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0家(含10家)以上的中介服务机构,按2000/家的标准进行奖励。
注:政策受理部门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经济贸易发展局),联系电话:029-88265932
编辑:系统管理员